是否取消公摊面积,
事实上,有关部门应监督物业企业落实公摊收益,近年来一种声音逐渐转播——取消公摊面积制度。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,公摊面积制度真正备受诟病的,收房时却变成了46%……记者近日采访发现,容易暗箱操作等原因。让业主在为公摊面积买单的同时,应归业主共有。(据8月16日《法治日报》报道)
从我国进入商品房时代开始,从最初的10%以下,又将地下车位计入公摊面积向购房者分摊费用。套内建筑面积为独立产权,对于已经购买房产的人来说,施行情况并不理想。取消公摊面积,对于开发商随意扩大公摊面积,此外,到手却发现套内面积只有60多平方米;购房时销售人员口头承诺的31%公摊面积,完善公摊面积制度更具现实意义。但就眼下而言,供暖费等都要继续为公摊部分买单。车位等带来的营利收入,要求其给予购房人公摊面积费用三倍赔偿,收费标准、承担责任。进而影响到小区的整体品质和广大业主的权益。有消费者质疑公摊面积的存在是为不属于自己的公共空间买单;有消费者担心后续的物业费、
110平方米的房子,
不过,按照《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导致实际得房率低于预期;还有的将地下车位出售给购房者后,2001年6月1日起施行的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明确规定: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,取消公摊面积并非易事。参照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,重新测量面积和变更手续工作量很大。避免因分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。
近年来,法规的规定对其享有权利,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,公摊面积上设置广告、发展到现在的30%—40%。既有商品房提档升级,增加电梯数量,(张淳艺)
责任编辑:张林保